青島護士考試培訓的小編告訴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
根據2010年7月1日實行的《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》,報名參加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:
根據《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》第十二條內容規定,在中等職業學校、高等學校完成**教育主管部門和**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、助產專業課程學習,包括在教學、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,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,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。
第十三條 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,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報名,并提交以下材料:1.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;2.本人身份證明;3.近6個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;4.本人畢業證書;5.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。
申請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,應當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,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報名。學校可以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手續。
申請人為非應屆畢業生的,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。